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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
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的批复(国函[2016]159号)
同意设立深圳市坪山区,将深圳市龙岗区的坪山街道、坑梓街道划归坪山区管辖,以坪山街道、坑梓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,坪山区人民政府驻坪山街道深汕公路333号。